8月27日上午,哈爾濱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小組審議了《哈爾濱市愛國衛生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據了解,重新修訂后的《條例(草案)》規定,全市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網絡,衛生健康部門應當完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鼠疫等重大傳染病疫情監測預警系統。
1996年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哈爾濱市愛國衛生工作條例》,對加強全市愛國衛生工作,不斷改善城鄉環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原條例已不能適應新時代愛國衛生工作的需要。同時,按照國家衛生城市評審要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必要條件之一是制定專門的地方性法規作保障,因此,重新制定條例十分必要和迫切。
《條例(草案)》針對該市愛國衛生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著重加強對背街小巷、老舊小區、城鄉接合部、集貿市場等重點區域的環境衛生治理;加強城鄉生活垃圾特別是農村生活垃圾的管理;強化公共廁所特別是農村廁所的建設和改造,落實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單位責任制,明確重點場所防控要求;加強社會健康治理,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網絡。
在總結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條例(草案)》規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完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鼠疫等重大傳染病疫情監測預警系統,加強防治專業隊伍的培訓和應急演練,儲備充足的應急物資;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提高重大傳染病疫情防控意識,在接診病人時注意問診和鑒別診斷,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同時,為了全面提升公民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條例(草案)》規定,公民應當樹立和踐行自我健康管理理念,引導公民養成使用公筷、分餐進食、不濫食野生動物、勤洗手常通風、保持社交距離等健康的飲食習慣和生活方式。(記者 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