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專項整治9類物業違法違規行為 發現問題業主可微信投訴
2021年09月11日08:20 | 來源:生活報

原標題:發現問題 業主可微信投訴
10日,記者從哈爾濱市住建局獲悉,哈市住建局、市精神文明辦于近日聯合印發了《2021年哈爾濱市物業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決定自9月10日起至年末,全市集中開展物業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廣大業主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哈爾濱住建”中的“智慧物業”,對物業管理相關違法違規問題進行反饋或投訴。
9類物業服務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1.未進行物業服務公示。
2.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擅自收費。
3.未按規定對共用部位和設施進行檢查并及時處理有關安全隱患,或侵占、損壞、擅自停用消防設施設備的。
4.擅自利用屬于業主共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擅自改變公共建筑或共用設施的用途,挪用、侵占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和共有財產,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5.不按規定建立物業企業信用檔案,未及時填報基礎檔案信息、統計報表等相關資料的。
6.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法違規行為未及時予以制止,并未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的。
7.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合同備案手續的;或將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業務整體轉讓給他人的。
8.擅自撤離物業管理區域、停止物業服務;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后,未按規定移交物業服務用房和有關資料,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的。
9.未按規定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并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的。(記者 仲亮)
(責編:王艷、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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