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出臺《關于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
來源:齊齊哈爾日報
2021年09月13日11:26 |

開展中小學生課后服務,是幫助家長解決按時接送學生困難、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拓展學生學習空間的民生工程。為積極回應廣大家長對課后服務的迫切需求,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結合齊齊哈爾市中小學課后服務工作實際,齊齊哈爾市在近日出臺了《關于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服務對象、時間、內容、方式以及收費標準。
課后服務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在校學生,優先保障留守兒童、隨遷子女、困難家庭學生等亟需服務對象。內容為集中完成作業、組織特色活動、自主閱讀交流、開展社會實踐、學科潛質培養等內容。
課后服務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學校根據學校實際及家長需求情況確定。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于17時30分,小學和初中非畢業年級不晚于18時30分,初中畢業年級和高中階段原則上不晚于20時30分(以有老師在班在場服務時間為準)。在學生自愿的前提下,高中學校可在20點30分后為學生提供校內晚自習環境,學生離校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行彈性離校政策。
市直和市區(梅里斯達斡爾族區除外)各中小學校,課后服務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小時5元,服務時間超過或不足1小時的按此標準進行折算,當天低于30分鐘的不可向學生收取費用。各高中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此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10%,下浮不限。收費的課后服務時間必須有老師在場服務。課間休息時間和學生自習時間不得向學生計時收費。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參加課后服務,要建立免收費政策,免收費額度的50%由同級政府統籌解決。
嚴禁將課后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集體補課,嚴禁與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合作,嚴禁引入經營性企業或其他以盈利為目的的第三方機構,嚴禁以課后服務名義超標準、超范圍亂收費。(記者 宋家興)
(責編:李佳慧、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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