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應急管理局發布《復工復產安全指南》

企業安全指南
1.企業復工復產前,應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復工復產方案、疫情防控方案。企業要有序組織各類生產經營活動,制定工作方案,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復工復產節奏,組織排產用工。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時,抓好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實。
2.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制度。明確領導組織機構、人員責任分工、設備檢修程序、風險隱患排查內容以及開工復產步驟和要求,確保企業安全開工復產。
3.加強人員管控,穩定員工思想。節后復工容易導致員工情緒波動較大,人員心理容易產生焦慮和緊張情緒,極易出現思想松懈、麻痹大意、弱化管理、放松檢查等問題。對關鍵崗位、關鍵技術人員未到崗,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可能引發事故的,堅決禁止開復工。本著一切高于平時、嚴于平時的原則,加強對安全生產各要素的管理。
4.組織開展崗位安全責任承諾,員工復崗需簽到報告,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確認人員就位情況,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責任。
5.對返崗的從業人員,企業要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基礎上,依據有關規定開展教育培訓活動和事故警示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和防疫意識。在此基礎上,對返崗的特種作業人員,要嚴格審核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確保持證上崗。
6.企業應在復工復產前“試調度、試設備、試防護”,對各類起重機械、生產車輛、動力管線、電氣設備、手動工具進行全面檢查、檢修、檢測,確保設備設施正常、安全運行。嚴禁設備帶病運行、超能力超負荷生產,嚴防“三違”行為發生。
7.企業節后復工復產需開展全面安全檢查,根據自身實際,徹底排查現場隱患并及時整改,有效預防各類事故發生。針對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加大對重大風險、關鍵崗位和重點部位的巡回檢查頻次,確保滿足復工復產條件。
8.強化應急保障措施的落實,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重要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強化應急預案管理,配齊配足應急物資,完善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提升一線員工的應急處置能力,時刻準備應對突發事件。
9.含有粉塵涉爆、有限空間、涉氨制冷等重大危險場所的企業要認真分析研判安全風險,加大對重大危險源、關鍵崗位和重點部位的風險隱患排查,嚴格管控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危險作業風險。
10.煤氣、天然氣企業要針對生產、運輸、儲存等環節存在的易燃易爆風險,加強風險分析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嚴禁外來火種進入,嚴防事故發生。
11.正確合理地采取防疫措施。嚴防因消毒人員未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導致中毒、使用酒精消毒不當引發火災或爆炸、錯選消毒液導致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的場所被動使用易燃易爆物等問題。
監管人員安全指南
1.針對以上存在的節后復工復產安全風險,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未經隱患排查治理、未經安全驗收盲目復工復產等違法非法行為,全力防范事故發生。
2.及時督促各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深入開展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嚴格復工復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3.組織一次安全專題宣傳,利用廣播、報紙、電視、微信、抖音等多種形式開展復工復產安全宣傳,督促企業根據各自安全風險特點,嚴把復工復產“安全關”。
4.對重點企業組織開展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配電室、消防中控室、有限空間、倉儲場所、危險化學品、危險作業場所、特種設備使用場所,重點檢查企業員工上崗前的安全培訓情況和技術交底情況、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和整改情況、各崗位執行安全工作的記錄檔案等內容,并對作業現場各類“三違”行為進行檢查和糾正。
5.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前置應急力量,強化應急響應準備,做好隨時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準備,確保各企業復工復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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