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出臺辦法 鼓勵外商投資最高獎勵1000萬
2021年12月25日08:04 | 來源:生活報

原標題:鼓勵外商投資 最高獎1000萬
24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為鼓勵外商在哈投資興業,哈爾濱市鼓勵外商投資獎勵辦法(試行)出臺。
按照規定,在哈完成企業登記注冊和稅務登記,符合產業政策導向,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依法經營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含住宅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企業)列入獎勵對象。其中,對2021年1月1日以來新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含外資并購項目)以及2021年1月1日以前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年度實際到位外資金額達到500萬美元(含)以上的,按其當年實際到位外資金額(折合人民幣計算,下同)的2%予以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
同時,鼓勵境外投資者以并購方式在哈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參與在哈企業優化重組及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對2021年1月1日以來以并購方式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年度實際到位外資金額達到500萬美元(含)以上的,按其當年實際到位外資金額的2%予以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
對2021年1月1日以來新增注冊資本的外商投資企業,當年以現匯、利潤再投資、資本公積或盈余公積轉增注冊資本等方式實際到位外資金額達到500萬美元(含)以上的,按其當年實際到位外資金額的2%予以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
申報獎勵的外資企業,須承諾5年內不遷離哈爾濱、不減少注冊資本。申報企業弄虛作假,采取虛報、偽造等不正當手段獲得獎勵的,由區縣(市)招商主管部門負責追回撥付的獎勵資金,并記入企業信用信息檔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記者 張立)
(責編:王艷、王思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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