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進一步提高社區工作者待遇
來源:齊齊哈爾日報
2021年12月23日08:37 |

為推進社區工作者隊伍專職化、專業化、規范化發展,齊齊哈爾市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實施辦法》,從人員范圍、員額標準、考核管理、薪酬待遇、保障機制等方面予以規范管理,其中,在薪酬待遇方面,實行與工作年限、學歷、獎勵、考核等掛鉤的生活補貼增長機制,使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走向了職業化、專業化發展道路,社區工作崗位實現從“留不住人”到“能吸引人”的轉變。
在薪酬待遇方面,此次《辦法》的出臺是齊齊哈爾市自2003年以來,對社區工作者生活補貼的第八次提標。社區工作者在崗期間享受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由崗位補貼和績效補貼構成,績效補貼是鼓勵和考核在崗社區工作者工作而設置。各區崗位補貼基數為當地最低工資2.0倍左右;績效補貼基數為當地最低工資0.5倍左右。繼上一次2018年生活補貼標準增長了69.1%,社區工作者待遇月人均收入將達到4000元左右。
記者了解到,齊齊哈爾市在提升社區工作者待遇總體標準的基礎上,生活補貼結構也得到明顯完善,不僅對崗位補貼設置了1-11等級序列、獎勵年限補貼和職業津貼進行了優化調整,適當拉大級差,體現了按崗取酬原則,還提高了績效工資占比,增強了激勵效果。同時,明確和兌現職業津貼,鼓勵和引導社區工作者隊伍朝著專業化方向發展,明確了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項目,保障社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規范和提高社區工作者待遇,是穩定基層骨干隊伍、夯實基層社會治理基礎的重要保障。此《辦法》從2021年12月1日起生效,通過建立生活補貼增長機制,進一步增強隊伍“獲得感”“幸福感”,對于加快構建“留得住”“流得動”的人才使用和發展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撐。(記者 鄭越)
(責編:王思迪、王艷)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