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出臺22條政策措施 助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應對疫情渡難關

人民網哈爾濱3月29日電 (韓婷澎)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推動復工復產,日前,黑河市出臺《黑河市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定生產經營相關政策》,明確從22個方面對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穩定生產經營給予支持。
一、減免房屋租金。對承租政府行政事業單位所屬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2022年6個月的租金或免費延長6個月租期。
二、免征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落實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15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三、減免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落實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四、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減半征收。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落實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五、免收貸款周轉金手續費。疫情期間,對申請辦理貸款周轉金的中小微企業免收其向周轉金運行機構所需繳納的手續費,單筆業務使用期限延長至60天。
六、提振消費需求。將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納入3000萬元政府消費券支持范圍,以發放消費券等方式開展促消費活動。引導鼓勵相關市場主體開展促銷活動,恢復消費市場熱度。
七、加大政府采購支持力度。引導各級預算單位加大對中小微企業采購的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金額和比例。對非專門面向小微企業的政府采購項目,將小微企業產品價格扣除比例統一調整為10%,按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八、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作用。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的,優先爭取省財政廳降費獎補補助。
九、發揮國有企業幫扶帶動作用。對已與市直所屬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由于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延長4—6個月合同履行期限并簽訂補充合同。
十、延期申報和繳納稅款。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可在及時向稅務機關書面說明正當理由后,稅務機關依法準予延期申報,不予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對逾期未申報的納稅人,暫不按現行規定認定非正常戶。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稅務機關依法及時核準其延期繳納稅款申請。
十一、緩繳公積金。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中小微企業,可在2022年5月9日前補繳。期間,繳存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繳存人申請租房提取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權益。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在2022年5月9日前按相關規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十二、延期繳納醫療保險費。未能按時繳納所屬期為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的醫療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可延緩至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補辦補繳,補繳后按規定享受醫保待遇。延長繳納期間免收滯納金。
十三、延期補足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2020年已暫退80%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的旅行社,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
十四、實行到期事項延期辦理。因受疫情影響,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未能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延期辦理;對食品經營、藥品經營等各類許可證到期未能及時辦理延續的市場主體延期辦理;對計量標準考核證書、法定計量技術機構計量授權證書未能按期復查的市場主體延期辦理。以上事項自市行政服務大廳恢復業務辦理之日起延期30個工作日。
十五、扶持科技企業孵化服務機構。疫情期間,為入孵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等費用的科技企業孵化服務機構,優先予以政策扶持。
十六、為個體商戶提供便利條件。2022年5月15日前,在不影響車輛通行、人員交通和公共安全等前提下,允許市區沿街經營商戶,在所屬經營實體店墻體向外1米范圍內規范擺放經銷商品,拓展經營場地。同時,允許流動商販在中央商業步行街、西興路及土產路停車場按照規定時段、規定地點、規范要求適度占道經營。
十七、優化信用修復服務。對于因疫情影響造成企業失信行為,積極履行信用修復工作職責,安排專人指導,主動對接幫助企業做好信用修復。企業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獲取的信用報告,視同第三方機構提供的信用報告,作為信用修復相關依據。
十八、審慎開展疫情防控期間失信行為認定。對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發生合同違約、符合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的金融債務違約、未及時繳納稅款和社會保險費、未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等失信行為的中小企業,相關部門可采取適當延長整改期、暫緩信息報送等措施,一般不納入失信名單,不實施聯合懲戒。因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導致的延遲交貨、延期還貸、合同逾期等行為,一般不納入失信名單,不實施聯合懲戒。
十九、疫情封控期間欠費不停電。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
二十、依法對個體經營者豁免登記。對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的個體經營者,特別是在疫情期間從事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業個體經營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記。
二十一、發揮再貸款支持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銀行運用再貸款資金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投放,促進降低融資成本。
二十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于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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